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拟对同安区城西路30号、城西二里134号102室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租房产基本情况
同安区城西路30号权证号为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5009354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商业,建筑面积156.08平方米。同安区城西二里134号101室房产权证号为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5009352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商品房,用途为住宅用地/住宅,建筑面积78.22平方米。
二、招租方案
(一)出租方案
房产坐落 |
同安区城西路30号 |
同安区城西二里134号102室 |
面积 |
156.08平方米
|
78.22平方米
|
出租用途
|
合法商业用途
|
住宅
|
出租期限
|
3年
|
3年
|
租金(含税)
|
9,900元/月
|
700元/月
|
租金递增幅度
|
不递增
|
不递增
|
租金缴交方式
|
按季支付
|
按季支付
|
保证金
|
40000元
|
|
免租期条款
|
无
|
|
承租人条件
|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
(二)出租用途
合法用途。未经我方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如经发现我行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三)承租方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2.无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不得承租本项目。
(四)其他租赁条款
1.本次招租无免租期。
2.房产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使用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3.房产租赁押金:40,000元,以上租赁押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我行将竞得方缴交的招租保证金转为房屋租赁押金。押金在租赁期间不计利息,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约行为且将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恢复原状(自然损耗除外)移交清楚后退还承租方。
4.租金采取预付方式,按季付款,承租方应在每季度开始之前10日内完成下一季度租金预支付,租金通过银行转账到我行账户。
5.风险提示:本次招租不组织统一查勘现场,意向承租方如需查勘现场,请与本公告联系人联系,按照约定时间自行查勘现场。若意向承租方缴纳招租保证金,即视为该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房产的质量与现状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五)招租方式
实行公开竞价招租,报名2人及以上的,我行将组织公开竞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次加价幅度为月租金增加100元,以最高出价人确定为承租方。仅1人报名的,我行不组织公开竞租。
竞得方应在招租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约定时间内签订需提前告知我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5个工作日顺延至2025年4月2日,顺延期间,如有承租者,本公告即终止,不再另行公告)
2.招租保证金:40,000元。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招租保证金转入我行账户,具体如下:
收款单位: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020102000126211300008
用途: 房产招租保证金
招租后,竞得方如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其招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签订租赁合同后,招租保证金转为房屋租赁押金,未取得租赁权的意向承租方,其招租保证金将在招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报名材料: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护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
(2)招租保证金缴款证明材料。
(3)房屋租赁申请(格式详见附件)。
(4)如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应签名或加盖公章。
4.报名材料送达方式:
送达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30层
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送达时间。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5670869/18695637386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
房屋租赁申请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行招租公告,本人(本单位)申请租赁贵行位于厦门市同安区 房产,本人(本单位)已充分了解并认可租赁房屋面积、用途、内部构造及产权属性等全部情况,并同意以贵行招租方案及房屋现状承租。如本人(本单位)取得该房产租赁权,将按招租方案要求与贵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未按招租方案要求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本人(本单位)同意贵行不予退还招租保证金40,000元。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流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