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美区石鼓路82号101单元房产招租的公告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拟对集美区石鼓路82号101单元房产进行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租房产基本情况
(一)房产权属信息
1.权属证书号:厦国土房证第01188479号
2.权利人: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房地坐落:集美区石鼓路82号101单元
4.用途:办公
5.建筑面积:137.80平方米
以上信息具体以权属证书登记信息为准。
(二)房产现状信息
该房产现出租,分隔为两个相邻商铺使用,现场门牌号为石鼓路82-103、石鼓路82-104,现状详见下图(红色边框部分)。租赁合同将于2022年9月30日到期,我行拟于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出租,同等情况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
二、招租方案
(一)招租期限
4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租赁期间,如因政府建设或政府行为需要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双方解除租赁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如我行欲继续出租该租赁物,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
(二)招租价格
招租首年起始月租金为45,474元,如有2人及以上报名的,我行将组织公开竞租,以最高价为竞得人,以竞得价为首年租金。
同时,租金在首年租金的基础上,每两年递增5%。
(三)出租用途
承租人的经营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且必须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经营许可。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人须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我行配合提供所需的材料。出租房产禁止用于经营游戏房、赌博、易燃易爆品、化工危险品、污染项目,不得经营含KTV、足浴、棋牌等经营项目,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项目,如经发现我行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四)承租人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2.无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法人及其法人代表,不得承租本项目。
(五)其他租赁条款
1.本房产不设免租期。
2.房屋租赁期间,出租房屋使用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宽带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人支付。
3.房屋租赁押金为人民币5万元,该租赁押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我行将竞得人缴交的招租保证金转为房屋租赁押金。押金在租赁期间不计利息,租赁期满承租人无违约行为且将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恢复原状(自然损耗除外)移交清楚并办理工商迁出手续后退还承租人。
4.租金采取预付方式,按季付款,承租人应在每季度开始之前10日内完成下一季度租金预支付,租金通过银行转账到我行账户。
(五)招租方式
实行公开竞价招租,报名2人及以上的,我行将组织公开竞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最高出价人确定为承租人,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仅1人报名的,我行不组织公开竞租,以起租价租赁。
竞得人应在招租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5日
2.招租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招租保证金转入我行账户(原承租人如有意向继续租赁房产,以原缴交的租赁押金作为招租保证金,无需再次缴交),具体如下:
收款单位: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020102000126211300001
用途:集美区石鼓路82号101单元招租保证金
招租后,竞得人如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我行将没收其招租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后,招租保证金转为房屋租赁押金,未取得房产租赁权的意向承租人,其招租保证金将在招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报名材料: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承租人为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护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材料,承租人为法人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
(2)招租保证金缴款证明材料。
(3)房屋租赁申请(格式详见附件)。
(4)如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应签名或加盖公章。
4.报名材料送达方式:
送达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17层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5763639/15980991892
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送达时间。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1日
流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