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租公告(集美岑东路152号二号楼店面一层01-02单元)

发布时间:2017-10-20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招租公告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本行所属的房屋进行公开招租。

一、招租方名称及招租标的:

1)招租方: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招租标的为:厦门农商行集美岑东路152号二号楼店面一层01-02单元。

二、招租起租价:详见招租方案。
三、办理报名登记时须提交材料:详见招租方案。

四、信息公告期间:2017 1019日至20171029

、对竞租方的基本要求

()竞租方须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可参加竞标。

(二)竞租人的经营项目必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且必须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经营许可。

(三)竞租人中标后,中标人须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我行配合提供所需的材料。

(四)标的房屋禁止用于经营游戏房、赌博、车辆维修、禽畜买卖宰杀、易燃易爆品、化工危险品、餐饮以及有噪音、污染等项目,或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项目,如经发现我行有权终止合同。

六、中标人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与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参照招租方案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七、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0000

八、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水机、刘振锋

联系电话:6015301 2681625

附件:《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租方案》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1019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租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及面积:

招租标的为:厦门农商行集美岑东路152号二号楼店面一层01-02单元,面积117.17 m²。

权属人为: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标的交付情况

该招租为到期(重新)招租(2017.10.31到期)

3、产权状况

上述房屋产权权属人为: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权明晰。

4、租赁年限:年的经营使用权,。具体起止日期按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如因政府建设或政府行为需要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双方解除租赁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如我行欲继续出租该租赁物,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人条件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三、拟出租用途

竞租人作为店面使用。中标后,中标人须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我行配合提供所需的材料。标的房屋禁止用于经营游戏房、赌博、车辆维修、禽畜买卖宰杀、易燃易爆品、化工危险品、餐饮以及有噪音、污染项目,或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项目,如经发现我行有权终止合同。

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租赁物转让、转借、抵押、整体及部分转租或变相转让、转借等。

四、招租起租价

本次厦门农商行集美岑东路152号二号楼店面一层01-02单元,面积117.17 m²,起租价格6000/, 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均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

五、出租押金:出租押金20000元在租赁期间不计利息,租赁期满承租方无违约行为且将租赁房屋及设施、设备恢复原状(自然损耗除外)移交清楚后退还承租人。

六、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9020102000151510200001

租金为按支付。

九、招租方式:实行公开竞价招租。()报名超过三人的,在我行纪委派人监督下,按竟租最高价竟得车位使用权,并有优先挑选权。(二)报名少于或等于三人,则按起租价租赁。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按招租方案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挂牌时间:10

十一、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可以抵扣承租的租金) 开标后,中标方如无正当理由拒绝及时签订租赁合同,招标方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中标方的保证金将在开标后的7个工作日内退还。

报价登记人登记时应提交材料

报名人应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应提交材料名称

备注

承诺函及其附件(承租方案)

意向人或受托人签章

经办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经办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意向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复印件

意向人或受托人签章,须提交原件核对。

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交我行认可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委托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保证金缴款回单复印件

报名人或受托人签章

其他:无

凡愿承租该交易标的的,请于挂牌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行查阅相关资料和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逾期我行有权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应提交我行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我行人员确认到账。

收款单位: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9020102000126211300001

保证金到账须在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前,保证金缴款回单应注明用途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招租条件以公告和合同中所述为准。

(重要提示:请各承租人尽量提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报价登记截止当天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水机、刘振锋

电话:6015301 2681625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 1019